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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内容指出,标准规定了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点位、监测设备、监测项目、短期监测、长期监测、测量记录、数据处理、监测报告编制、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开展机场周围民用航空器噪声监测等技术要求。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的测量。
监测报告内容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方案内容回顾(包括机场概况、监测目的、测量项目、监测依据、监测频次等)、监测点位(包含点位示意图、经纬度、周围环境)、监测时间、气象条件、监测期间航班架次及飞行状态、监测设备(包括设备型号及编号、计量信息)、测量结果、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等。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规范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我部组织编制了《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杨洁
电话:(010)65645596
传真:(010)65645555
邮箱:zsgl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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