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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内容显示,《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
技术规范类标准项目主要包括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指南、监测能力建设指南、筛查技术指南以及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主要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特点,在现有技术规范基础上进行补充。分析方法标准项目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新污染物,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我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陈春榕
电话:(010)6564626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
3.《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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