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 00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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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点击数:8739次  发布时间:2019/01/02 11:20 作者: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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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8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也得到媒体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媒体朋友们采写了大量生动、鲜活、有深度的优秀报道,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首先通报几件生态环境部近期的工作。

  一、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18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生态环境获得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深入总结新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部署2019年的经济工作,是做好经济工作的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回顾2018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生态环境系统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一要“坚定信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进展与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二要“保持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要求,更不能走回头路。三要“精准聚焦”。要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四要“协同共进”。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五要“优化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在生态环境执法督察工作中,要像重视群众信访举报一样,重视并解决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既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热情服务。

  会议要求,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和发扬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要求,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更加坚实的步伐谱写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篇章。

  二、《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了企业防止土壤受到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的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先后出台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用地环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一系列技术规范,基本建立法规标准框架体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稳妥推动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试点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的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关准入管理制度。严格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推动科学认识土壤污染风险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当地时间2018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顺利闭幕。大会如期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全面落实了《巴黎协定》各项条款要求,传递了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积极信号,彰显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势不可逆转,提振了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强化了各方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意愿。

  卡托维兹大会前,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上号召各方继续本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感,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政治推动力,表明中方对卡托维兹大会的支持,为大会能够取得成功提供了关键的政治引导和推动力。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与法国外长勒德里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二十国集团峰会期间举行气候变化会议,发表新闻公报,重申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支持卡托维兹大会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

  卡托维兹大会于2018年12月3日举行了领导人峰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作为中方代表出席峰会,并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副秘书长刘振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等举行会谈,表达中方将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多边进程、推动卡托维兹气候大会取得成功的态度和立场。李干杰部长还与波兰、埃及、法国、菲律宾等国部长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卡托维茨大会谈判立场、气候变化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

  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团长、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出席大会高级别阶段有关活动和磋商。中国谈判代表团积极维护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根本利益和我国发展权益,与各方一道推动大会如期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为大会取得成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把握好《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的有利形势,继续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大势,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政策措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持续推动和引导建设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体系,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多努力和更大贡献。

  下面,请刘长根副主任介绍情况。

  生态环保督察绝不能“一阵风”,也绝不会“一阵风”

  刘长根: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高度肯定了生态环境督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这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也将鞭策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今后的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应该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走到今天,得到了在座各位无私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2018年5月和10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两批对全国20个省(区)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回头看”是对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杀了一记“回马枪”。为了搞好“回头看”,我们想了很多办法。

  一是“靶向督察,精准发力”。“回头看”没有搞面面俱到,而是在“聚焦、精准、深入”上下功夫,抓典型,抓关键,抓重点,通过典型,以点带面,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倒逼落实。

  二是“一加一大于二”。在“回头看”的同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每个省份统筹安排1个专项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相互补充,同频共振,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督察效果。

  三是“抓典型,带全面”。大家应该都有体会,两批“回头看”已公开通报103个典型案例,发挥了很好的震慑、警示效果。进驻期间每天晚上,地方同志都盯着“生态环境部发布”,案例提到的,说“靴子终于落地了”;案例没有提到的,说“今晚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来自地方的声音。第二批“回头看”反馈时,还会有典型案例公开。

  通过2018年两批“回头看”,我有几点深切的感受:

  一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特别是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具体安排部署,长期以来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变。

  二是生态环保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生态环境保护也绝非朝夕之功,必须蹄疾步稳,坚定沉着,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寄希望通过一两次督察就解决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需要持续保持督察压力,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生态环保督察绝不能“一阵风”,也绝不会“一阵风”。

  三是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期待很高,同时督察工作已经面临进入“深水区”的压力,面临“发现问题难”的压力,也面临自身能力不足的压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在思路、在方法、在技术手段上持续创新,不断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重大改革举措。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得好、用得好”的要求,扎实做好今后的督察工作。

  下面我围绕生态环保督察有关工作,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公开典型案例是第一步,后面还有跟进措施

  北京青年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了不少典型案例,有些案例措辞严厉、不留情面,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在典型案例当中,有不少问题都是之前督察中发现但没有整改到位的,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保证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在第一轮督察经验做法基础上,“回头看”特别注重典型案例的查处公开,两批“回头看”已累计公开典型案例103个,取得很好效果。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提升督察效果。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典型案例的公开,不仅能够精准传导压力,而且能够发人深省,促进地方举一反三,更好地发挥督察效果。实际上,查处通报典型案例是一种很好的督察策略,查处的典型案例,地方不仅立即跟进督察整改,相应开展依法问责,而且能够促使其他没有开展督察的省份感到压力,开展检查,汲取教训,重新检视自身整改工作。所以说,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督察就是问题导向,“回头看”就是要剑指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以及“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可以更直观、更深入地反映这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回头看”的内在要求。

  三是加强精准督察。督察不可能发现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搞面面俱到。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就是要在聚焦上下功夫、在深入上下功夫、在精准督察上下功夫,抓典型,抓关键,抓重点,以点带面,压实责任,倒逼落实。

  刚才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有些案例都是反映地方知道情况、但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想说,公开典型案例是第一步,后面还有跟进措施:

  一是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我们都会纳入督察报告,要求地方针对公开的典型案例,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

  二是要求地方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确实存在失职失责的,必须依纪依法问责。

  三是建立了一整套重大问题跟踪、调度、盯办制度,对地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并且开展季度抽查和相应的盯办。

  四是针对整改不力,甚至无动于衷的,将再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采取措施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

  中央电视台:2017年生态环境部提到,要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或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督察整改不力导致恶劣影响的,开展专项督察。请问一年来落实情况如何?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前面讲到了,我们在2018年“回头看”过程中,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结合每个省份的“回头看”,统筹安排了1个专项督察。这样相当于2018年已经安排了20个专项督察。专项督察是和“回头看”统筹安排的,统一实施,统一反馈,分别移交给地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发挥了“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

  同时,针对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的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还有老百姓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还先后组织开展11次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发挥了极大的震慑、警示效果。

  比如,针对盐城辉丰化工偷排高浓度废水及督察整改不力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江苏省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对包括盐城时任市长在内的12名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对企业处以罚款609万元,并对包括企业董事长等高管在内的29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正在对这家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评估出来以后,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后续工作。这是比较典型的案子。

  又如,针对广州、东莞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广东省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监管,累计处罚4765万元,问责党政领导干部46人,并对有关企业董事长在内的48人实施拘捕,广东省也将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管理问题重新纳入重要工作安排部署。

  还如,针对湖南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等问题的专项督察,促使地方仅用13天时间拆除了存在长达17年的下塞湖违建矮围,并对62名党政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对11名涉腐涉黑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总体看来,这些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在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震慑效果,我们下一步还会加强这方面工作。

  辽源案例首先是认识不到位问题,财力有限更不能搞“中看不中用”的整改

  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有媒体报道,任职刚满8个月的辽源市委书记被免职,与辽河治污不力直接相关。请问您对此怎么看?也有媒体认为,辽源市财政根本难以承担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环境治理费用的问题在不少地方也存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辽河流域是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之一,而辽源,顾名思义是辽河之源,重要性不言而喻。对辽河水环境问题,2018年4月,中央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第一轮督察也把辽河问题作为重点予以关注,这也是地方整改的重点。但这次“回头看”发现,当地在整治上敷衍应对,在辽河支流仙人河上建了一个水坝,用于拦截污水,每天再用水将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通过下游的污水处理厂又溢流排入辽河。实际是“污染搬家”,花了钱而没有收到治污效果。

  这一典型案例公开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决定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严肃处理。应该讲,这件事情体现了吉林省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严肃性,对吉林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点赞。

  刚才讲到拿出5亿元治理资金对地方来讲还是挑战不小的,这是事实。

  但是辽源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需5亿元资金,这是当地整改方案明确的,仅拨付1000万元,1/50,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这是其一。

  第二,因为财力有限,所以更要用在“刀刃”上,更不能浪费资金搞“花架子”工程;所以这是问题的关键,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浪费资金。

  第三,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可以而且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财政资金。我们注意到,相关问题被通报后,省里果断决定,由原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当地正在优化整治方案,社会资本也已参与进来,投入明显加大,整改进度明显加快。这也说明保证资金投入是可以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所以说,辽源这个案例,首先还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财力有限,更不能搞“中看不中用”的整改。这才是通报这起典型案例和严厉问责的关键。

  要理性、客观、全面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中新社:2018年入冬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了多次重污染过程,请问与2017年和前几年相比,空气质量是否明显下降?原因是什么?

  刘友宾:2018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更加强调精准治污,各项工作都在井然有序、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和进展。

  从2018年情况来看,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月-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全国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12.1%、6.5%、11.1%。

  从2018年秋冬季情况来看,虽然遭遇了不利气象条件,全国空气质量整体上稳中向好。2018年10月-11月以来,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所波动,长三角地区同比持平,汾渭平原同比下降7.7%。

  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来看,该区域2018年1月-11月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月-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2.0%,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但受供暖排放增加、气象条件不利和沙尘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2018年11月PM2.5浓度与2017年同比有所波动。2018年11月,该区域冷空气过程同比减少4次,混合层高度同比下降10%,相对湿度同比增大15%。11月下旬的沙尘天气,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要看到,近年来大规模治理的环境效益持续释放,再配合区域层面应急措施“削峰降速”作用,污染程度明显弱于往年相似气象条件下的污染过程。

  蓝天保卫战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充满希望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我们不可盲目乐观;对因为气象条件影响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的空气质量波动,我们也不必垂头丧气,悲观失望,更不能走回头路。速胜论和悲观论,都不符合实际,会对蓝天保卫战产生干扰。要理性、客观、全面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久久为功,下更大气力落实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攻坚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将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央企纳入督察范围

  路透社:生态环境部计划在2019年开展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请问新的一轮督察在方式和工作重点方面与之前有何不同?会对地方和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关于2019年或者今后几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安排,李干杰部长前一段时间专门向大家做过通报,今后五年包括2018年的督察安排,2018年3月份已经提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总体的部署。2018年的“回头看”也是按照这个安排部署进行的。刚才您讲的下一步督察工作到底怎么开展,和第一轮有什么区别,这几方面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在总体思路上,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这里面有两个着力点,第一个就是下一步督察要更多地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第二个就是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提升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水平,这是我们的主要想法和思路。

  在具体工作上,从2019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四年开展“回头看”。在第二轮督察中,将适当拓展督察范围,第一轮督察是31个省(区、市),下一步还要将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纳入督察对象;将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另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化系统已经建起来,这些技术应用以后,有利于提高督察效率,特别是查找大尺度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今后会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这个大的生态环境问题,从大环保上更好地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还有一项任务是第一轮督察没有的,就是盯住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这也是重点。我们将盯住不放,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另外,还要组织加强专项督察。在专项督察中,将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为攻坚战提供助力;将把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察工作的精准度;将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在督察体系上,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要提请中央有关会议审议。《规定》明确了要建立中央和省级两级督察体系,省级督察必须成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所谓延伸就是要往下走;所谓补充,就是要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这是省级督察的重要任务,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提升督察工作效率。

  刚才您提到的,下一轮督察会对企业和经济有什么影响。

  我想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刚才讲到,督察就是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就不用担心,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也不用担心。2018年有一段时间,大家反映督察对经济有影响,有“一刀切”的情况。这个情况我们一贯很重视,我们针对舆情及有关方面反映的所谓环保“一刀切”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绝大多数是地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刚性约束,依法推进督察整改,而一些企业对此不习惯、不适应造成的。这些情况不是环保“一刀切”。企业在环保方面不能固步自封,必须适应新的要求才能取得新发展。

  首轮督察列入地方整改方案一共2147个问题,接近70%基本解决

  北京晚报: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情况看,感觉虽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历时三年且力度很大,但地方仍然我行我素,敷衍应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认为督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有没有一些正面的案例?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取得了显著效果,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为什么您会有那种感觉?我想至少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方面确实存在认识不到位、认知不到位的问题。在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件事情。这次我们在某省开展“回头看”时,这个省的省委书记跟我们讲他的感受:县里检查时没有问题,认为比整改之前好多了;市里检查时,感觉有点问题,但整改效果很不错;省里检查时,感觉有些问题,还需加大整改力度;等到中央来检查时,发现还有大问题,整改确实没有达到要求,这些大问题也确实存在。省委书记这席话讲的是事实,也有一定代表性。这既反映地方确实做了不少整改工作,但是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认知上都存在差距。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情况。

  二是作为生态环保督察来说,主要是问题导向,我们查的就是问题,说的也是问题。我们作为督察人经常讲的一句话是,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督察不讲问题那就不叫督察了,而对于地方整改取得的成效讲得很少。由于公开的典型案例多了,可能也给大家造成地方重视不够、我行我素、消极应对整改的印象。但跟大家汇报,第一轮督察列入地方整改方案一共214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有接近70%的问题基本都解决了,而且还解决得比较好。我说的这些问题都不是小问题,都是比较大、比较难的问题。实际上每个省份都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都有很多整改很好的例子。

  比如,广东省茅洲河曾是目前珠三角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督察后整治力度大,累计投入200多亿元,建成截污管网2000多公里,水质有了好转。2016年开展第一轮督察的时候还是臭味弥漫,2018年“回头看”的时候,河堤上大量老百姓在那儿休闲,当然,水质根本改善还要有一个过程。

  又如,湖北宜昌对沿长江100多家化工企业实行“关改搬转”,关停一批,改造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沿江环境得到持续改观。应该说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再如,乌鲁木齐市柴窝堡湖水面面积曾经有35平方公里,但近年来由于地下水开发,河水截流,水面面积一度降至0.2平方公里,几近消失;督察整改中,地方通过限采地下水、退耕退牧等整改措施,我们了解到,2018年12月,湖水面积恢复到15.2平方公里,这对当地区域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所以,我们讲,督察,包括督察整改,都是很有效果的,只是根据要求我们没有过多和刻意宣传成绩。当然,我国生态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可能靠一两次督察就能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仍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阶段。所以,今后督察工作仍是问题导向,而且会更加严格,持续保持压力。

  在立足治理本地污染基础上加强合作

  中国日报:近期韩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雾霾过程,一些韩国媒体认为韩国的雾霾是中国“漂洋过海吹过去的”。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刘友宾: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合作共同应对。多年来,生态环境部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周边国家开展了良好的环境合作,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12月,在习近平主席和文在寅总统的见证下,中韩两国环境部门签署《中韩环境合作规划(2018-2022)》,并同意共建中韩环境合作中心。2018年6月,中韩环境部长在北京共同启动中韩环境合作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在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政策交流、联合研究和产业技术合作。根据工作计划,双方将于2019年1月召开中韩环境合作联委会、环境政策对话会和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2019年具体合作计划。

  中韩两国的环境专家长期以来也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合作。中日韩科学家还共同研究,开展了东北亚空气污染物长距离输送项目,相关研究结果计划于2019年底发布。

  关于韩国重污染天气与中国雾霾的关系,我有几组信息,与大家分享,以便大家对此有更加客观的认识和理解。一是从整体上看,根据公开的监测数据,近年来,在中国空气质量持续大幅改善的情况下,韩国首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基本稳定并略有上升;二是从空气污染物的成分上看,作为细颗粒物重要前体物的NO2,首尔市2015-2017年的浓度均高于中国的北京、烟台、大连等城市;三是从近期案例看,11月6-7日首尔市发生了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国专家团队的分析显示,根据11月初的气象条件,这一时段并未发生大规模、高强度的平流输送,首尔市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本地排放。据媒体报道,韩国专家团队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大气污染,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中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正在经历整体、全面的改善。我们在治理污染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体会,应对环境问题,应该在立足治理本地污染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和全球合作。中国愿积极继续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进程,分享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为亚太地区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每个典型案例的查实公开都考验着督察人员的胆识、经验、策略和担当

  封面新闻:典型案例显示,一些地区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甚至假装整改,比如宁夏泰瑞制药恶臭扰民、辽宁葫芦岛市违法围填海、两广地区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等问题,请问这些问题都是如何发现的,又是如何查实的?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我们公开典型案例是十分慎重的,一个案例该不该公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问题要典型。比如,必须是有言在先,明确列入督察整改方案,或有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还必须是性质恶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明知故犯,弄虚作假;同时还必须后果严重,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符合这几方面才可以说是典型案例。二是情况要查实,不查实我们是不敢公开的,不仅要查清生态环境问题事实,比如环境破坏、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事实,还要查清背后的原因和责任。只有上述两个条件都达到以后,督察组才能形成案例,按照程序一级级审核,最后对外公开。

  查实典型案例,对于督察组来说并非易事,有的要花费很多精力,有的要想很多办法,有的要依赖很多技术手段,有的要依靠专家或者公安机关配合,每个案例查实都需要督察人员的胆识和经验。

  我举几个例子,怎么查案子,比如针对辽宁葫芦岛违法围填海问题,督察组大量借助卫星遥感资料,通过不同时段的卫星影像查清了企业违法建设的事实,几个月时间,企业的房子建起来了。企业为什么敢顶风而上?企业哪有这么大的胆子?督察人员进一步抽丝剥茧,再往下查,发现绥中县明里推进整改、暗中默许纵容。那又是如何默许纵容的?经深入调查问询、调阅资料,发现编造文件、弄虚作假等恶劣情节,前前后后很长时间。第一批公开的齐齐哈尔污泥违规异地处置、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等问题,也基本是这么查清的。

  又如,群众举报是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我们经常讲,群众举报是问题线索的“宝库”,所以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的梳理分析,特别是重复举报问题。宁夏泰瑞制药臭气扰民问题,就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发现并查实的。2018年6月1日“回头看”进驻伊始,举报电话公布不到1小时,督察组接到的5个投诉电话中就有4个是这一问题,于是督察组当即决定对泰瑞制药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泰瑞制药虽然做了不少工作,投了资金,但是关键的几个点都没有整改,菌渣、产品出料口没有密闭,没有安装负压装置,作为恶臭来源最多的地方,只建了个简单的铁皮房;企业厂区环境管理粗放,污水处理厂、自备电厂等都存在问题,周边异味严重。太原迎泽区散煤替代工作不严不实、江苏泰兴违规填埋化工废料等案例,也都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并查实的。

  再如,注重督察细节,作出分析判断,再依靠技术和司法手段取得突破。督察组在广西贵港下沉督察时发现当地生活污泥去向不明,地方虽然提供了很多说明材料,也很齐整,但难以令人信服。督察人员经仔细分析后,当即以地方提供的34辆污泥运输车辆号牌作为突破口,经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其中22个车辆号牌是不存在的、还有几辆车是客车,都是为应对督察而凭空捏造的,这个查实以后,再询问有关方面时他们就实话实说了。广东海滔公司非法处置污泥、山东劣质柴油替代车用柴油等案例,也是这么查出来的。

  典型案例的查处非常复杂,不但要求督察人员有胆识,有经验,而且还要有担当、有策略。每一个问题后面都有很多故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讲了,谢谢。

  艰难险阻动摇不了生态环保人的意志和信念

  央广网:近日浙江温岭发生一起环境执法人员在查处环境案件过程中被嫌疑人开车冲撞导致牺牲事件,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

  刘友宾:这是一起让我们深感悲伤、深感愤怒的案件。2018年12月1日晚,浙江温岭环境执法人员陈奔同志在查处一起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时,被嫌疑人故意驾车冲撞,致使陈奔同志当场牺牲。犯罪分子的暴行令人发指!

  得知消息后,生态环境部领导高度重视,正在波兰参加气候变化大会的李干杰部长迅速做出指示,派有关同志第一时间赶赴温岭看望慰问陈奔同志家属,指导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陈奔同志是生态环保战线的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是生态环保铁军的突出代表,我们为有这样一位战友而深感自豪,也为失去这样一位好战友而深感痛心。战友的鲜血不能白流,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群众的权益必须维护。我们正在协助公安机关彻底查清案件,一定要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苦仗、硬仗。面对异常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广大生态环境工作者,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爱岗敬业,攻坚克难,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生态环保工作者依法履职尽责撑腰打气,提供保障,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重要历史时期,前方的道路并不平坦。无论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动摇不了生态环保人的意志和信念。我们将忠于职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辱使命,勇往直前。

  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1世纪经济报道: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现地方环境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请问下一步将如何加强公众参与在督察中的作用?

  刘长根:谢谢您的提问。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高度重视公众参与,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受理群众举报、强化公众参与,不仅使督察工作更接地气,更察民情,而且丰富了督察内涵,提升了督察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群众举报在督察工作中的运用,一如既往加强公众参与在督察工作中的作用。

  第一,要强化督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一直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一个法宝,我们要继续用好,将督察工作有关安排、督察报告主要内容、地方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督察进驻期间边督边改情况等,全面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第二,要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把群众生态环境诉求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作为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地方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督察工作的参与度和信任度。要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解决,这样他们就会更信任我们,也会更积极参与。大家都注意到,从第一轮督察到此次“回头看”,群众举报热情一批比一批高涨,这就是因为督察工作确实帮他们解决了问题。

  第三,督察进驻期间,能够推动一个省份把三五千个问题解决到位就很不容易了,关键是要推动地方建立长效机制。不仅要对人民群众举报问题盯住不放,还要加强梳理,找出共性问题,落实地方责任,推动地方把群众生态环境诉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平时,这才是关键。现在有些省已经开始做了,比如山东省在督察进驻结束后,保留了受理投诉举报机制,继续受理群众举报,程序和要求不变,问题交给地方党委政府去处理,而不是只交给生态环境部门,这样的话效果比较好。

  您提到的怎么让公众参与督察整改,我刚才讲到,督察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都是公开的,实际上现在很多群众就已经在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了。有的地方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事实不符,就有群众写信向我们反映,经查证属实,这种情况还不少。我们希望人民群众更多地关注地方公开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也希望借助公众力量监督地方,推进整改工作。

  清洁取暖事关公共利益,唯有共治,才能共享

  新京报:近日河北曲阳村民烧散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反映出部分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担心和疑虑,最近也有网传“煤改气”工作可能被叫停。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这个情况,地方已对此进行了回应。这个事件背后体现的是公众和社会对清洁取暖工作的关心。最近,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8年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势头良好。我也读到了两篇报道,一篇是香港南华早报的报道,题目叫《冬天来临,但这次中国的天然气供应企业已为严寒做好准备》。另一篇是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报道,记者采访发现,京北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以后,农民们反映生活更方便了,空气质量更好了。这两篇报道中记者的观察和发改委的判断是吻合的。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做出指示批示。

  清洁取暖事关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各项工作一定要深入细致,要坚持依法行政,把好事办好,切忌简单生硬;良好的空气质量是我们共同的向往,也是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公共利益,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好公共利益。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成效需要进一步稳固。每一个公民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都应该积极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努力和贡献,唯有共治,才能共享。

  事实证明,只要统筹做好相关工作,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既可以让老百姓告别烟熏火燎,过上更干净、更舒适、更方便的生活,又可以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

  生态环境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序有效、坚定不移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各位记者朋友,时光匆匆,这是生态环境部2018年度最后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

  一年来,媒体朋友们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关注生态环保机构改革,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参与“环保促发展”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深入一线,采写了大量有温度、有深度的优秀报道,充分发挥了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成为2018年中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也是中国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们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由衷的敬意,祝大家新年诸事顺遂,阖家幸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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